- 婚后父母购房的房产归属问题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2392017年03月20日
- 夫妻一方赠与房产后能否撤销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2792017年03月20日
- 个人财产婚后的增值归属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孳息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例如:银行利息等,自然增值是指因外因而出现的价值增长状态例如:房屋、结婚前买的黄金当时是200元/克,婚后涨到500块钱/克了 ,前提条件是不能抛售。
22422017年03月20日
- 经济帮助、经济补偿与损害赔偿的关系
1)经济帮助: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2)经济补偿:约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一方为照顾子女、老人和另一方付出义务多的,另一方应给予补偿3)无过错方要求有过错方赔偿,原告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若是被告,不愿意离婚也不在离婚诉讼一审过程中提出的
21802017年03月20日
-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20902017年03月20日
-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及特征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9562017年03月20日
- 配偶是精神病人可否起诉离婚
精神病人离婚是审理离婚案件中,法官经常遇到的问题。精神病人一般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提出诉讼,可以由本人亲自出庭或请别人代理。
18992017年03月20日
- 离婚中过错损害赔偿如何确定
所谓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新《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对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都作了明确规定。
20232017年03月20日
- 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20782017年03月20日
- 协议离婚常见问题的解决
常见问题的解决在协议离婚后并不代表就毫无后顾之忧,如果出现以下问题,该如何处理呢?1. 当一方当事人反悔怎么办?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的,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由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的具体情况和理由,作出相应处理。如果当事人一方想夫妻重归于好,另一方也表示同意的,双方可以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20442017年03月20日
- 离婚协议是否可以反悔
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具此,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且已办完了离婚手续,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返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内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受理,但经审理查明订立协议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应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17912017年03月20日
- 诉前离婚协议的性质及效力存在的争议
我国《合同法》第2条第2款明确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但对相关究竟什么样的婚姻协议属于有关身份关系的范围、如何处理协议的成立与生效要件的关系等问题并无明确的界定。
18512017年03月20日
- 同居期间财产争议如何处理
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而不是按照共同共有处理,即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照个人财产处理,不能证明是个人财产的按照共同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给对方的财产可以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照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30572017年03月20日
- 同居关系的法律行为的认定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未按照《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区别对待: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际要件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
24312017年03月20日
- 恋爱期间的借款如何追讨
案情介绍: 小黄(男)与小李(女)恋爱期间,小李说他叔叔李某做生意资金周转不开,急用钱。小黄正在追求小李期间,一听到这个消息,就说手里正好有5万元闲钱,可以给小李的叔叔周转一下。小李一定很开心,就打电话给其叔叔要账号,让小黄从自己的银行卡里汇了5万元钱给李某。几个月后双方分手,小黄向小李索要5万元钱,但是小李说不关她的事,让小黄直接去向李某要。
25772017年03月20日
- 婚前购房争议的种类及处理
1、婚前一方出资,并以自己的名义购房,另一方并未出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2、婚前以一方名义购房,双方出资的:一方购房,一方虽有出资,但无法举证证明出资系因双方达成婚后共同居住目的,该房一般倾向于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对于另一方的出资在恋爱不成时是否需要退还,主要由法院根据双方出资目的的举证以及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24102017年03月20日
- 女方的陪嫁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认为嫁妆是指新娘带给婆家的钱财和物品的总和,是由女方的娘家支付的,那么嫁妆的归属应如何认定呢? 1、在登记婚姻前配送的嫁妆应认定为女方的家人对女方的的婚前个人赠与,在离婚时应认定为女方所有 2、在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个人赠与的,应该认定为对夫妻共同赠与,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特别约定的按照约定。
21042017年03月20日
- 彩礼什么情况下应该返还
彩礼一般称为聘礼,是指男女双方恋爱关系基本确定后,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男方给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务,表示其与女方结婚的诚意。 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如果查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8972017年03月20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法释〔200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3年3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19142017年03月17日
-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已经第12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
22082017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