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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逾期利息和违约金能否并列使用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

    15572017年03月23日

  • 合法的借贷利率最高能约定多少
    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4372017年03月23日

  • 企业法人或负责人是否应为企业的借贷合同承担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6302017年03月23日

  •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是否应该担保责任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3392017年03月23日

  •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

    14382017年03月23日

  • 自然人借款合同生效的条件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以实际交付时生效。具有以下情形时,可以视为生效: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达到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四、借款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

    13302017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