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次数:1988 发表时间:2010-09-03 11:35:21
浙江某建设有限公司(原告)与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被告)的工程款纠纷案经过一审和二审,现在二审法院已经作出终审判决,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拖欠的工程款及逾期利息等共计2千多万元。俞敏律师作为原告方的代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