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张嘉琪 | 问询时间: | 2009-02-12 12:25:27 |
咨询标题: | 我的年薪能拿回来吗? | ||
咨询内容: | 2005底我被一家公司聘请为公司总工程师,合同签三年(2006.1.1-2008.12.31)。原合同工资是5千元/月。到2006年底,我要求工资加提成,公司不同意提成,提出拿年薪。后来总经理和我关于年薪多少达成一致即年薪15万/年。具体操作为平时每月8千元,5千元打入卡,另外3千元拿现金,剩下5.4万元年底一起打入卡。后来也一直是按这个方法操作的。今年12月中询公司总经理告诉我因效益不好,合同不再续签。到了年底由于剩下的年薪没给我,我就没去办移交(笔记本电脑和相机等物品)现在我该怎么办。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9-02-12 00:00:00 |
回复内容: | 合同不再续签,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对于约定的年薪,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工作移交应该办理。具体建议你携带相关资料预约面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