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顾海芳 | 问询时间: | 2009-02-04 18:39:45 |
咨询标题: | 同一公司上班4年却没有合同也没有综合保金 | ||
咨询内容: | 您好!我自2005年4月3日起至今在一商场专柜上班,其间好象只签了两次合同,而且合同也被商场上级部门取走。我们工作时间长达15小时, 基本工资不足上海市最低基本工资标准,且这4年来一直没帮我们交纳外地综合保险金,节日加班费,超时加班费,因为我们对法律意识淡薄,且对劳动法无知,一直来也没人提出,这次经别人指点才知道,但也没留什么证据,合同也不知能不能找到,请问我还能补回以前几年的保险金,工资,和加班费吗?我现在还在专柜上着班急切等待您的回复!谢谢!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9-02-04 00:00:00 |
回复内容: | 可以要求单位为你补缴综合保险;对于超时加班,提供加班证据可以要求发放加班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