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张波 | 问询时间: | 2009-01-09 15:19:36 |
咨询标题: | 公司从金桥搬迁至奉贤我不去把我开除 合法吗 | ||
咨询内容: | 公司浦东新区金港路(现合同注明的工作地点)迁至奉贤金汇镇大叶公路。公司给我发了一张移动通知单写了:工资和岗位均不发生变动,配备班车……3天不去就算自动离职。如果我不去可以吗?因为公司给我的班车地点从我家到班车地点需50分钟、再乘班车至奉贤工厂需45分钟,再加上等车、停车时间(摩托车),这样一来我去奉贤工厂上下班大约需要4个小时左右。我把我的困难给公司提出后,公司不接受也不于解决,给我两条路要么自己离职(无补充金)要么3天后开除(理由:不服从工作调派)双方协商多次均无果 |
律师: | 徐智强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9-01-09 00:00:00 |
回复内容: | 不能算自动辞职,单位因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