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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咨询律师>> 咨询列表>> 有关劳动合同解除后的赔偿问题

已解答

咨 询 人:祝敏彧 问询时间:2009-01-09 14:37:23
咨询标题:有关劳动合同解除后的赔偿问题
咨询内容:我与2008年12月31日与上海胜康斯米克房产投资有限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合同到期不续约),原先与公司总经理谈赔偿之事的时候,其口头答应说会有1个月的工资加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与2009年1月8日我被告知去公司拿钱的时候,其又违背了当初的约定,说公司没有这样的先例只能赔偿1个月的工资!不知道我还能不能拿到那半个月的补偿金呢?(会谈时的录音都有,总经理也承认说过,但是她说她说错了,公司没办法给我多于的部分只能说抱歉)

律师: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09-01-09 00:00:00
回复内容:合同到期不续约,你可以要求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能提供证据证明单位同意给你一个半月工资的补偿的话,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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