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杨兴刚 | 问询时间: | 2009-01-07 10:21:38 |
咨询标题: | 补偿请教! | ||
咨询内容: | 本人在一家上海电子公司工作了3年8个月的时间,公司从09年1月1日突然出来一份项目取消通知,公司要求我自己去选择其它的项目接受,或者选择辞工,本人也不想到其它项目,只有与公司协商离开,公司给我补偿2个月的公司,同时拿出因为我上2个季度的KPI没有达标为由,希望我接受这样的补偿,这样的补偿合理吗?谢谢! 小杨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9-01-07 00:00:00 |
回复内容: | 不合理;协商解除的话你可以要求赔偿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话还可以要求一个月的代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