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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 询 人:杨兴刚 问询时间:2009-01-07 10:21:38
咨询标题:补偿请教!
咨询内容:本人在一家上海电子公司工作了3年8个月的时间,公司从09年1月1日突然出来一份项目取消通知,公司要求我自己去选择其它的项目接受,或者选择辞工,本人也不想到其它项目,只有与公司协商离开,公司给我补偿2个月的公司,同时拿出因为我上2个季度的KPI没有达标为由,希望我接受这样的补偿,这样的补偿合理吗?谢谢! 小杨

律师: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09-01-07 00:00:00
回复内容:不合理;协商解除的话你可以要求赔偿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话还可以要求一个月的代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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