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黄丽梅 | 问询时间: | 2009-01-05 17:58:43 |
咨询标题: | 催缴书 | ||
咨询内容: | 公司2年前为某离职员工补缴了几个月的社保金(包括垫付了该员工的个人承担部分),2年来该员工一直未支付公司这笔款项,公司应该怎么办?发催缴书吗?应由公司起草还是委托律师起草?谢谢 |
律师: | 徐智强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9-01-05 00:00:00 |
回复内容: | 公司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至于你说的情况要看公司与员工具体约定确定,若确实应当由该员工支付,公司可以请律师发律师函催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