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王欢 | 问询时间: | 2008-12-23 14:58:46 |
咨询标题: | 公司想出很多天花连缀的方式让员工自动离职 | ||
咨询内容: | 我是在上海家连家一家私人公司上班,已签定了劳动合同,但是在这期间公司看你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了,就想法设法的让你自动离职,这样一来就不用做出任何赔偿,12月21好晚上9点开会居然也没有找我商量,让12月22好一早调到另一个分点去上班,我不同意,说是公司决定必须执行,我想请问,公司有提前调动应该提前几天商议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12-24 00:00:00 |
回复内容: | 公司调你到另一个分店上班应和你协商一致同意。对具体提前的天数没有强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