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注册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我要咨询我要聘请
服务指南
我们的客户
当前位置: 首页 >> 咨询律师>> 咨询列表>> 申请劳动仲裁的日期

已解答

咨 询 人:陈万梅 问询时间:2008-12-15 16:47:01
咨询标题:申请劳动仲裁的日期
咨询内容:我于2008年3月17日辞职,加班那费一直没有给,现在我申请仲裁可以拿回加班费吗?

律师:徐智强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08-12-15 00:00:00
回复内容:2008年5月1日前发生的劳动纠纷,仲裁时效为60天,现在已过仲裁时效。
律师回答问题,请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