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宋涛 | 问询时间: | 2008-12-05 20:26:53 |
咨询标题: | 未签合同如何证明在单位工作过? | ||
咨询内容: | 我在这个公司工作了半年多,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辞退了我,没有任何经济补偿,我于是到劳动局申请仲裁,在劳动局开庭审理时公司居然说我不是他们公司职工,我又拿不出什么证据来,只有几个月的工资条,可工资条上面也没有证明是这个公司的,劳动局的人说让我找在这个公司的人去证明,可谁会去帮我证明啊,我现在是一筹莫展,想请问我该如何证明?谢谢!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12-05 00:00:00 |
回复内容: | 考勤卡、工作证、交金记录等可以作为证据;工资若是同过银行发放,也可以拉出工资清单作为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