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jiangflyxin | 问询时间: | 2008-12-03 10:21:42 |
咨询标题: | 赔偿问题 | ||
咨询内容: | .我是公司一名设计师,代表公司与客户签订了一份业务合同(盖公司章)。因合同条款字面理解意思有岐义,导制公司的利益有些减少。请问减少的这部份利益公司要我个人赔偿给公司,还有这个单子的业务提成奖也没有了,这样合理吗? |
律师: | 温明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12-03 00:00:00 |
回复内容: | 不可以,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在签订业务合同时,公司的盖章代表公司认可该合同则公司应当承担风险。提成应当按照当初约定支付。建议电话详细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