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周先生 | 问询时间: | 2008-11-30 09:07:42 |
咨询标题: | 工作9个月,公司拒不签定劳动合同,能获得赔偿吗? | ||
咨询内容: | 我是大学本科毕业,已工作两年.于3月来宝山这家私营工程公司上班,初来协定试用期为一个月,第二个月老板并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协议,说是还要观察一段时间,后我多次提出均是相同回复.工资标准上老板承诺为底薪加提成,而5月份和11月份在本人做出业绩的情况下,改说是底薪加奖金,并没有兑现先前所说.而公司人员流动大,与我同时间来公司的早已先后离开.现在是11月底,老板说公司年底效益不好,要裁员.并在我们员工身上找原因,还冲着发脾气,让考虑离职一事,请问我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取得双倍赔偿吗?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11-30 00:00:00 |
回复内容: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若没有法定的理由解除你的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