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林章志 | 问询时间: | 2008-11-26 14:53:10 |
咨询标题: | 用工单位辞退咨询 | ||
咨询内容: | 公司员工手册有规定三班制作息时间,而公司实际工作作息时间却与员工手册规定时间不符,员工手册规定三班制工作时间为8小时,而实际员工工作时间为9小时,我们有同上级领导沟通,但还是被其拒绝.今早我由于上班太累,且在8小时之外的时间在工作台上趴了几分钟,碰巧被经理看到,立马被辞退(公司经营状况不佳,有裁员的打算),明天就要求我去办离职手绪.公司会不会多给一个月工资. |
律师: | 徐智强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11-26 00:00:00 |
回复内容: |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做法不合理,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