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吴扬波 | 问询时间: | 2008-11-25 12:54:10 |
咨询标题: | 合同期内我工作6个多月被辞退应给我多少补偿? | ||
咨询内容: | 我于2008年4月5日进公司工作,由于现在金融危机,公司于2008年11月25日辞退了我,那么请问我应得到多少相应的补偿? |
律师: | 李军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11-25 00:00:00 |
回复内容: | 若是违法解除,支付2个月工资补偿,此时选择恢复劳动关系可有机会获得更多赔偿;若是正常裁员,应提前30天,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此时,不能选择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详情致电李军律师咨询,021-63037090,13611714604,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