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王天祥 | 问询时间: | 2008-11-24 22:32:47 |
咨询标题: | 这样情况,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 ||
咨询内容: | 在事先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今天公司突然派人来交接我工作,说要给我变更岗位,我没有同意,后来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已经同意,但就经济赔偿金的问题未能达成一致,在晚上的时候公司说维持原岗位,但部分工作移交掉。 我是06年6月1号入职,今年6月1号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本身的意愿是想让我走,但又不想赔钱,针对这种情况,我本人也不想干了,我怎样来进行接下来的维权,争取自己的利益,如果赔偿能得到多少?谢谢 |
律师: | 李军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11-24 00:00:00 |
回复内容: | 若单位有违法行为,可据此提出解除,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建议预约律师面谈。021-63037090,13611714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