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baofang | 问询时间: | 2008-11-20 10:41:39 |
咨询标题: | 离职的工资结算问题 | ||
咨询内容: | 您好!我是10月15日从公司离职的,我的月薪构成是工资8400+津贴600,总计9000元。但是公司为我结算的10月工资,扣除缴税和四金之后,只有1488元,询问人事部门,他们的回答是,10月按照21.7工时计算,我的工资扣税和四金大约1500元,实际领取就为1488元。请问,这样的工资算法是否合理,是否有违劳动法?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11-20 00:00:00 |
回复内容: | 你应得税前工资应为9000/21.75×工作实际天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