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张波 | 问询时间: | 2008-11-13 20:09:25 |
咨询标题: | 试用期后没有签合同且无理由辞退 | ||
咨询内容: | 我在一家投资公司做销售,试用期是三个月,每一个月的试用工资说是两千,但是实际上一个月给一千,加上一百块钱的加贴,说余下的三千在三个月的试用期满了以后一次性再发,谁知三个月后不但没有给,反而第四个月的工资与试用期的一样是一千一,说我第五个月谈了两个客户话,他把那第四个月的一千块加给我,但第五个月的第二个星期无理由把我给辞退了,而且现在我没有与他签合同,我想请问一下,我现在该怎么办? |
律师: | 李军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11-13 00:00:00 |
回复内容: |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被克扣的工资、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详情致电13611714604李军律师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