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吴昊 | 问询时间: | 2008-11-12 19:31:49 |
咨询标题: | 不随公司搬迁,有补偿吗? | ||
咨询内容: | 我是外省劳务工,我于2005年4月进公司,工作良好,和公司签定的劳务合同是2007年6月3号,止2008年12月31号,前两年是一年签一次,工作地点是易富路31号.现因公司于11月20号要搬迁到江苏昆山去,如果不随公司,我的工资是1500,能补偿多少.谢谢, |
律师: | 徐智强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11-12 00:00:00 |
回复内容: | 按照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