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顾华 | 问询时间: | 2008-10-29 16:49:22 |
咨询标题: | 可以获得那些补偿 | ||
咨询内容: | 1.本人2002年5月进公司至今,中间签过一次劳动合同,时间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今年没签劳动合同,10月20日通知离职,理由不够充分。 2.补偿的标准是工资单上的应发数吗? |
律师: | 李军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10-29 00:00:00 |
回复内容: | 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经济补偿,工资指工资性收入。建议预约律师面谈,委托专业律师处理。63037090,13611714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