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刘先生 | 问询时间: | 2008-10-28 12:40:32 |
咨询标题: | 时效过了么? | ||
咨询内容: | 李军律师 你好!看了您针对我上午咨询的答复,我有如下疑问:我是在新劳动法细则08-9-18日出来后,才知道自己的权益有可能受到侵害,难道是时效过了么?。而是在见到劳动法细则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后才意识到自己有可能权益受到了侵害 |
律师: | 李军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10-28 00:00:00 |
回复内容: | 有必要的话,请预约当面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