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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咨询律师>> 咨询列表>> 获双倍赔偿我再要求继续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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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 询 人:李勤 问询时间:2008-10-26 18:04:19
咨询标题:获双倍赔偿我再要求继续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合法吗?
咨询内容:俞律师:以下问题已咨询好多律师说法不一,烦求助于您,使之有一个合法合理的说法。1997年我一朋友与总公司签订合同安排在子公司工作并发给工资。2000年总公司停业,2001年子公司与我签合同,2002接总公司辞退通知。上述原因不是个人造成,这两家公司的工龄可合并计算吗?如可以十年工龄可签无固定期合同。但今年7月接到子公司合同终止通知,如申请劳动仲裁可获双倍赔偿吗?获双倍赔偿再要求继续与子公司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合法吗?能不能找到法理支持。非常感谢!

律师:李军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08-10-27 00:00:00
回复内容:如果工龄满十年,可以要求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未签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建议预约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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