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lucy li | 问询时间: | 2008-10-23 14:59:59 |
咨询标题: | 公司要求解除双方已签署的录用意向书(offer) | ||
咨询内容: | 公司与我双方都已签署了offer,但是公司要求解除。请问公司如果无理由解除offer,我是否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我现在的公司已提出辞职,但由于缺人,原公司同意我撤回辞职信。现在我是否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
律师: | 李军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10-23 00:00:00 |
回复内容: | 如果双方对此有约定,可以要求赔偿,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