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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咨询律师>> 咨询列表>>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 2天公假
咨 询 人:杨婷幸 问询时间:2008-10-20 09:36:23
咨询标题: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 2天公假
咨询内容:请问在《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五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被拆迁居民的公假) 在职职工因房屋拆迁搬家,凭区、县房地局的证明,所在单位可给公假两天。 以上提出可以有2天公假,但是我们单位说这个是属于<;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对于公司来说可以不实行的。没有法律约束的。 他们的说法对吗,难道不属于正常的国家规定的休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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