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朱海萍 | 问询时间: | 2008-09-16 15:03:23 |
咨询标题: | 未欠合同的补偿问题 | ||
咨询内容: |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在公司工作了六年,月薪为每月2500元,工作期间我公司与上海地区的员工从未欠过工作合同,也没有为我们交过三金,由于公司搬迁原因我于去年5月底被公司辞退,没有任何补偿,现在我想上述法院要求公司对我个人在公司的劳动作出补偿,我想知道我可以在那些方面方面要求公司做出赔偿,谢谢您的解答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09-16 00:00:00 |
回复内容: | 你可以要求相关的经济补偿,但是若是去年5月底被辞退的话,已经超过了仲裁的时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