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周剑 | 问询时间: | 2008-09-07 06:03:59 |
咨询标题: | 工伤 | ||
咨询内容: | 你好:我是安徽人,在上海浦东新区三林这边一家玻璃厂上班,刚来的时候老板说好买保险,(直到受伤我才知道他根本没给我买保险)在我上班10天的时候,7月28号晚上7点多加完班,还没出厂门,同事就把厂里的灯关上了,因为我眼近视,当时不小心撞上玻璃上面,去旁边的大医院,他们让我去上海市人民六院动的手术,因为老板没有给买保险,当时用的是别人的身份证,(不过面试的时候老板说的进来的人都买保险的).受伤赶到腿膝盖外侧,医生认定是肌肉割伤,韧带割伤,神经也割到了.总共缝了两层,内层我不知道缝多少针,外面就缝了17针,每到下雨天就会感觉到痒痒.伤口十分清楚.医疗费用都是老板出的,已经花了5000元左右吧,不过我才上班一个多月,(7月18日开始的,7月28日晚上受伤的)我决定9月20日走,在我休息一个月里,我可以领到满工资吗? 谢 谢 |
律师: | 李军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09-07 00:00:00 |
回复内容: | 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