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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咨询律师>> 咨询列表>> 已签合同的薪酬与实际不符,如何维权?

已解答

咨 询 人:杨菲 问询时间:2008-09-05 21:33:44
咨询标题:已签合同的薪酬与实际不符,如何维权?
咨询内容:公司与我定的转正后每月薪酬为3500元,试用期内薪酬为3000元,但当初签合同时,合同书上只写明3000元,公司给予说明为,此工资为试用期内薪酬,但合同上未明确注明。现公司无故与我解除劳动关系,我也已转正,那么我的工资赔付方式只能按合同上的每月3000元来计算吗?

律师:李军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08-09-06 00:00:00
回复内容:若不能证明实际工资数额,则按合同约定履行。单位无故辞退,属于违法,可以委托律师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双倍赔偿或恢复劳动关系,详情致电李军律师咨询,63037090,1361171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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