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严洁 | 问询时间: | 2008-06-25 12:46:30 |
咨询标题: | 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跳槽,原公司扣押一个月的工资未给我 | ||
咨询内容: | 我原在上海天重重型机器集团工作,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跳槽,原公司扣押一个月的工资4500未给我.还有 我原来合同中年薪7万,工作的五个月里却是按4500付的,说余下的年底付.请问公司这么做合法吗?我能否要回我的4500工资? |
律师: | 郭毅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06-25 00:00:00 |
回复内容: | 公司的这种做法显然违法,首先公司无权扣押你的工资,同时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薪酬全额支付你工资.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