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李宏 | 问询时间: | 2008-08-30 09:05:15 |
咨询标题: | 我辞职需要提前三个月告知吗? | ||
咨询内容: | 我是技术人员,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加了附加协议,就是技术人员离职要提前三个月告知公司,按照新的劳动法,我现在离职还要提前三个月告知,还是只要提前一个月就可以了? |
律师: | 李军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08-30 00:00:00 |
回复内容: | 若是2008年以后签定的劳动合同,则提前30天即可。若是2008年以前签定的劳动合同,则适用当时法律规定,需要履行脱密期义务,详情可致电李军律师咨询,021-63037090,13611714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