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咨 询 人: | 薛秉宏 | 问询时间: | 2025-09-23 23:42:25 |
| 咨询标题: | 关于未成年学生在民办教育机构被退学及名誉权受损的维权咨询 | ||
| 咨询内容: | 处分程序问题:退学处理时本人未在场、未签字、未收到书面决定,仅通过电话告知对此基本不知情的家长,且口径为“自愿退学”。 信息不一致:学校对外(新学校)却称“学生骚扰老师”,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未成年权益: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未保障未成年学生的知情权与申辩权。 证据缺失:校方未出具正式书面材料,现需申请法院诉前证据保全(监控、会议记录、存取日志等)。 名誉损害:因“骚扰”“渣男”等说法传播,导致在新学校遭遇排斥与歧视,个人名誉和心理健康受损。 诉求方向:要求校方澄清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必要时索赔精神损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