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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咨询律师>> 咨询列表>> 劳动合同纠纷是否可打

已解答

咨 询 人:王灿泉 问询时间:2018-10-19 14:43:56
咨询标题:劳动合同纠纷是否可打
咨询内容:本人在2014年底与公司签订了两年期的(2015`2016年,服务外包) 劳动合同,在2016年底又签了一次三年期的(2015~2017年)劳动合同,2017年底又签了个四年期的(2015~2018年)的劳动合同。我现在知道,在17年底时用工单位提出了想签 到2019年我退休(2019年11月),公司不同意,只原意签到2018年,还想在服务外包的订单上要写上不与此人再续签合同,在用人单位反对下,改为到期可以更换他人。我想问的是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合理,是否涉嫌劳动年龄歧视。还有公司后两次签的是否属于劳动合同续签,如是, 我是否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14条要求公司变更为无期限的劳动合同 ,并以此申请劳动仲栽。

律师: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18-10-22 16:47:51
回复内容:合同如是到期后,单位愿意和你再续签,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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