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徐欢 | 问询时间: | 2015-06-11 13:30:03 |
咨询标题: | 劳动工伤赔偿 | ||
咨询内容: | 我在工地上做木工,但是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在施工期间导致左脚第二个脚趾骨折,现在过了十多天了要结账回去了,去找老板谈工伤赔偿的事,老板只付960元作为我的工伤赔偿金,想你想质寻一下律师我这能得到应有的赔偿吗?谢谢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5-06-11 14:31:07 |
回复内容: | 若是老板承认你的工伤,可以做个录音;申请工伤认定并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