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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答

咨 询 人:李琳 问询时间:2012-08-07 12:17:49
咨询标题:海外培训 违约金
咨询内容:我在一家日企工作,劳动合同为2010年8月2日至2012年8月1日。但是在2011年初公司派我去日本的总公司进行研修,时间为2011年1月30日至2011年2月12日。出发前(2011年1月10日)签署了一个《海外培训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外派培训协议(海外培训) 甲方(企业):—————— 乙方(参训员工):—————— 按甲方海外培训的工作计划,经乙方本人申请,甲方审核同意,由甲方出资,选派一方到日本参加海外培训,自2011年1月30日始,至2011年2月12日止,学习期限为14天。 培训性质为:在职培训。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平等自愿签订本协议,内容如下。 1,乙方在培训期间应严格遵守出国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刻苦学习,全面达成培训目标。 2,本次培训费用预计共50000元,由甲方全额承担(包括协荣的费用部分)。 3,乙方在培训期间无论什么原因导致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乙方返还甲方所支付的培训费用。 4,乙方在培训期间视为:上班。 乙方在培训期间,工资按照正常上班工资计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由于此次海外培训利用了休假时间,发放特殊补贴。 5,此次海外培训的服务年限为三年。 6,甲方为乙方支付或报销培训费用后,乙方却未能履行相应义务的,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1)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甲方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服务年数比例收缴。 (2)由于乙方过失,甲方对乙方予以辞退,除支付未满服务期限的违约金外,还需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相应的损失。 本协议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执行。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请各位律师帮我看看,如果我现在离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需要,大约需要支付多少?另外,培训内容是有关公司文化和各部门的运行流程等,因为同时研修的还有2名干部,他们不懂日语,所以我还做了他们全程日语翻译工作。

律师:俞敏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12-08-07 00:00:00
回复内容:你所接受的培训部属于专业技术培训,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另外就算公司要你承担违约金,也要出具相应的支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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