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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 询 人:章先生 问询时间:2012-06-13 21:54:50
咨询标题:如何合理计算工资
咨询内容:单位突然在3月21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我还有10天的带薪年假没有休。现在劳动仲裁虽然判单位属违法解除我的劳动关系,判工资应计算到3月21日,却没有支持我提出的应计算到3月31日。但这样一来,单位就不用足额支付我当月月薪和奖金,我觉得这个问题上我还是吃亏了。请问我可以因此再向法院起诉吗?

律师:戎双双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12-06-14 00:00:00
回复内容:你如果申请的是违法解约的赔偿金,那么就不能同时主张恢复劳动关系,所以仲裁计算的工资时间并不违法。

律师: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12-06-14 00:00:00
回复内容:若你主张的是赔偿金,公司只需要将工资支付到合同解除之日;对于未休年假,可以要求支付年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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