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方燕 | 问询时间: | 2012-06-05 20:20:41 |
咨询标题: | 合同到期,原单位不让离开 | ||
咨询内容: | 我是一名在宝山某一幼儿园在职的幼儿园教师,合同期限是自2006年9月5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合同即将到期,我要调职。但是原单位以教育局没有编制为理由不让我离开。我想知道原单位有理由这样做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2-06-06 00:00:00 |
回复内容: | 你所说的调职是什么意思?若是合同到期后你不愿意续签,原单位没有理由不让你离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