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王建铭 | 问询时间: | 2012-03-30 22:09:35 |
| 咨询标题: | 这样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处理 | ||
| 咨询内容: | 在该生产部门工作了10年是车间主任,现公司无理由调我去其它地方,工作性质完全不同,这样算不算违规劳动法,如果不去,会怎样? | ||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2-03-31 00:00:00 |
| 回复内容: | 属于调换岗位,且工作地点发生变化,应该和你协商一致,否则你有权拒绝。不去的话作出书面的回复,若公司因此解除你的劳动关系的话,你可以主张赔偿金或者恢复劳动关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