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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 询 人:王艳 问询时间:2011-06-30 14:17:52
咨询标题:关于离职
咨询内容:您好!我老公将于7月1日至新公司报道,并在6月已提出辞职,但是现在原单位以各种理由不开具退工单,我们之前以邮件的形式正式提出辞职,书面的原用人单位不肯收。邮件内容是否可作为申请劳动仲裁的依据?是否可以强制原用人单位开具退工单?谢谢!

律师: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11-06-30 00:00:00
回复内容:可以要求公司办理退工手续,若不及时办理,可以要求赔偿未及时退工的损失;邮件可以作为证据,但需要经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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