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王艳 | 问询时间: | 2011-06-30 14:17:52 |
| 咨询标题: | 关于离职 | ||
| 咨询内容: | 您好!我老公将于7月1日至新公司报道,并在6月已提出辞职,但是现在原单位以各种理由不开具退工单,我们之前以邮件的形式正式提出辞职,书面的原用人单位不肯收。邮件内容是否可作为申请劳动仲裁的依据?是否可以强制原用人单位开具退工单?谢谢! | ||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1-06-30 00:00:00 |
| 回复内容: | 可以要求公司办理退工手续,若不及时办理,可以要求赔偿未及时退工的损失;邮件可以作为证据,但需要经公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