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杨阳 | 问询时间: | 2011-06-07 10:57:38 |
咨询标题: | 这么降工资可以吗 | ||
咨询内容: | 您好,我所在公司去年12月份以公司效益不好,需要给包括我在内的3名员工(两外总经理和副总经理)降工资。当时我口头答应了。随即从今年1月份开始工资从原来的6600降为5500。不过没有和我重新签订合同和工资合同。我这样被降工资合理吗?盼望您的答复,谢谢1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1-06-07 00:00:00 |
回复内容: | 若你答应过,合理;但是口头约定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话,你还是可以要求按照原来的工资标准补足差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