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朴胜昊 | 问询时间: | 2011-01-14 09:32:25 |
咨询标题: | 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到竞争对手公司就业?? | ||
咨询内容: | 本人与上海一家公司(以下称A公司)签订2年劳动合同,主要工作内容为帮日本一家公司(以下称B公司)做技术翻译,我的工资以及其他所有费用由B公司来负担。工作1年后,B公司不同意提高待遇,因此我与A公司解除了合同。我与A公司只签订基本劳动合同,未签保密协议或者竞业限制协议书。不过,A公司与B公司的合同(只有日文版)中,有一条保密协议,解除合同后A公司仍需要保密5年。这份A公司与B公司的合同对我本人是否有约束力?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到与B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就业?盼复!多谢。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1-01-14 00:00:00 |
回复内容: | 既然你和A公司之间没有签订过竞业协议,你可以选择到其竞争关系的企业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