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邓小姐 | 问询时间: | 2010-10-27 16:10:07 |
咨询标题: | 劳动合同纠纷 | ||
咨询内容: | 我和单位签的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工作地点,现在单位要将我派遣到无锡去工作,我不想去,管人事的说不去就走人并且不给补偿,单位的说法合法吗? |
律师: | 温明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0-10-28 00:00:00 |
回复内容: | 若是短期出差则应当服从单位,若是更换工作地点到无锡,则属于发生客观情况,能协商的先协商,协商不成需要单位解除合同支付补偿金。坚持在原岗工作,可进一步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