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干华 | 问询时间: | 2008-07-22 15:35:30 |
咨询标题: | 关于公司拖欠员工半年奖事宜 | ||
咨询内容: | 我们公司规定在每年的2月份和10月份下发一次员工的半年奖,此奖是从员工每月工资里的35%左右扣除的。比如08年2月下发的是07年7月到12月的半年奖。但是到现在为止也没有下发。而本人要与08年7月24号辞职。但是现在由于公司延误发钱时间,而按人事部的说法是离职人员是没有的。 请问我是否有权拿到07年的半年奖以及08年的1月-6月的半年奖呢? |
律师: | 俞敏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07-22 00:00:00 |
回复内容: | 若能证明半年奖就是员工工资的35%的扣除或者能证明公司应在2月份和10月份发奖的规定,你有权主张属于你的半年奖,具体建议携带相关资料当面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