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柴文胜 | 问询时间: | 2010-06-27 17:30:24 |
咨询标题: | 企业能给我报销部分医疗费吗? | ||
咨询内容: | 我是外地户籍在上海务工者,基本情况如下:经老板邀请, 去年7月中旬我与之面谈好待遇就上班了:年薪十万、帮我缴纳综合保险、我的汽车所有费用由公司支付、每周双休。后催促过主管人事的办公室主任给我缴纳综合保险,一直未办理。也一直未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每月暂发生活费3500元,年底结账再把余额补上。今年6月中旬出差回来,我被医院检查出肺癌晚期。前期化验检查已经花费一万多元,后续化、放疗少说也要几十万。面对忽如其来的灭顶之灾诚惶诚恐讨教律师先生:我能找企业报销部分医疗费用吗?没给我缴纳综合保险,没和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我的劳动关系如何确认?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10-06-28 00:00:00 |
回复内容: | 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工作证、考勤卡等证据,可以要求确认劳动关系、补缴综合保险、发放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另外可以要求单位承担你的部分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