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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咨询律师>> 咨询列表>> 这种行为属于克扣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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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 询 人:卫青 问询时间:2010-02-20 09:31:50
咨询标题:这种行为属于克扣工资吗
咨询内容:我在B公司工作,月薪 2300元,但B公司却让我与A(劳务公司)签合同,上面约定月薪为1200元,做了一年,B公司一直以2300元月薪发放(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公司至今也未开展出什么业务,这个月B公司以当初签的是1200元工资为由,随意减少了我的工资,请问这样做合法吗??另外公司从高层到底层,所有人工资签的都是1200元,而这次只减底层人员,我应该怎样维权??还有如果B公司不要我做了,我以多少标准(1200还是2300)的标准要回补偿金

律师: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10-02-20 00:00:00
回复内容:不合法;你可以要求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2300元的标准要回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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