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贾文君 | 问询时间: | 2009-12-18 16:39:44 |
咨询标题: | 合同违约 | ||
咨询内容: | 您好!我是2009-8-5入职国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09-11-1转正。现公司欲将我调到南京分公司。我不同意。领导叫我写辞职报告。我索取赔偿。公司拒给。 合同的地点是上海,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9-12-19 00:00:00 |
回复内容: | 若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在上海,你有权拒绝到南京;你可以要求继续在上海上班或者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