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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 询 人:贾文君 问询时间:2009-12-18 16:39:44
咨询标题:合同违约
咨询内容:您好!我是2009-8-5入职国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09-11-1转正。现公司欲将我调到南京分公司。我不同意。领导叫我写辞职报告。我索取赔偿。公司拒给。 合同的地点是上海,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律师: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09-12-19 00:00:00
回复内容:若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在上海,你有权拒绝到南京;你可以要求继续在上海上班或者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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