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张帆 | 问询时间: | 2009-11-23 19:23:50 |
咨询标题: | 不定时工作制是否无法索要加班费 | ||
咨询内容: | 你好,我在一家外企担任老板的专职司机,和公司签订的是不定时工作制劳动合同,我做五休二,但每天上班时间都要超过12小时以上,有时甚至更久,是不是只要公司有劳动局签发的不定时工作制批文,不论我每天加班时间多长,公司都可以不必支付我加班工资?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9-11-23 00:00:00 |
回复内容: | 如果你每天上班的时间都超过12小时,你的工作性质已经不是不定时制;提供你加班的证据,可以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