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胡晓云 | 问询时间: | 2009-11-17 16:16:58 |
咨询标题: | 无故扣我40%的工资 | ||
咨询内容: | 请问:我们是每个月15号发上个月的工资(现金支付),但是今天发工资之前,部门领导告诉我工资被降了40%,没有任何的原因,而且扣的是上个月工资。我就纳闷了。公司为什么会这样做?就算通知也是从今天开始算起。如果我要仲裁的话需要什么证据或者手续。并且公司没有给我签订劳动合同。希望得到满意的回答。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9-11-18 00:00:00 |
回复内容: | 提供扣工资的证据(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予你扣工资的书面理由)可以要求补发被扣的部分和相应的补偿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