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周久霖 | 问询时间: | 2009-09-15 10:22:13 |
咨询标题: | 劳动合同 | ||
咨询内容: | 请问劳动合同上未注明具体的面试谈好的薪资数额这样合法吗? 另外,我们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公司以是业务部门为由,需将所有的应收帐款收回,才可退还劳动手册,这样导致我们无法与新公司签约,这样合法吗? |
律师: | 温明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9-09-15 00:00:00 |
回复内容: | 不合法,但合同有效。提前30天提出辞职即可,30天后劳动关系解除。应当办理退工手续。可以申请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