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晓晓 | 问询时间: | 2009-09-14 15:38:01 |
咨询标题: | 是否代表拿不到补偿金 | ||
咨询内容: | 公司在一张支付款上写了“ 支付一个月代通金(如若自动离职,将做为岗位补贴)” 请问从以上这句话我要如何维权,由于后面括号内容是公司后来加进去的,而通过司法鉴定又做不出来是后补的,是否我就失去了要求补偿金的资格(有要人签名),公司这种写法是否也是违法的,因为本人跟本没写过离职书,也未在新岗位上工作过 |
律师: | 李军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9-09-14 00:00:00 |
回复内容: | 从这个内容反映不出是自动离职。可以要求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