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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 询 人:李萍 问询时间:2009-08-25 10:29:02
咨询标题:离职工薪待遇
咨询内容: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本月提出离职,但老板上月的工资就给我上海市最低标准960元。然后本月同样按960来算。实际上我的工资是1300元的。请问他这样做合理吗?另外,以前有加班的,没能给我调休,我是否有权追讨加班工资?谢谢!

律师:李军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09-08-25 00:00:00
回复内容:公司做法不合理; 有证据的话,可以要求补足工资差额; 加班费也可以主张; 详情可致电李军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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